上海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2021年博士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者:针推学院发布时间:2021-01-14浏览次数:492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和规范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2021年博士考核工作方案。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原则。注重考核申请者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一)博士考核选拔,采取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分级管理,以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为主体。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研究生考核相关工作,包括考核录取办法,专家及工作人员遴选,业务培训,考核及组织实施,突发应急处置及上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考核工作。

(三)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成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考核相关保障工作,学院负责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宣传部牵头负责网络管理,舆情监控;后勤保障处负责参加考核教工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

(四)学院(招生单位)成立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的学科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秘书等工作人员(应为在编在岗职工)。所有考核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考核试题及其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三、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申请程序

 参照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资格审核、学术考核与拟录取

(一)形式审查与资格审核

1.形式审查:由研究生院与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共同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2.由学院组织学科专家组(不少于3人,正高),依据申请者的报考材料,在学院规定地点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专家组评判过程需在监控下完成。

资格审核总分为200分,审核总分低于120分不予纳入考核。审核结果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学院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维持在11.2 - 1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二)学术考核及拟录取

1.学科组专家

学院根据学科确定学科专家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学科专家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2.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2021120-25日。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3.学术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以线下考核为主,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包括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和综合能力由学科专家组进行考核与答辩。

考核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核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可追溯,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学术考核总分为400分:

1外语水平(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通过考生的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应用及口语等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2 专业能力(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

3科研能力及培养潜力(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着重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兴趣、创新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团队协作及培养潜力。

4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20%,面试占80%。笔试分数注重学生书写和逻辑思维等方面。面试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参加社会实践级公益活动;身心健康等。

5学术考核成绩即为拟录取总成绩。考核总分低于24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通过者,择优录取。

学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1小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小于20分钟。每个学科专家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考核的专家须现场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学科专家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考核期间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具体网络测试等具体事项另行邮件通知考生,网络复试方案如下:

1.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设备及网络环境要求

学院将通过邮件联系考生进行模拟测试,以保证正式复试顺利进行。

1.设备准备

1)电脑(笔记本或台式机)1台:用于复试设备(第一机位)

硬件配置:Windows 版本:Win7及以上

CPUIntel i5-4590或锐龙3-1200 及以上(不得低于Intel i3-4100U

内存:4G及以上

硬盘:可用10G及以上

自带摄像头、麦克风,或可备用外接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不允许使用耳机。

2)手机1部: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第二机位)

·建议使用Android 5.0 以上

·手机自带摄像头

·手机支架(用于固定第二机位)

3)浏览器

推荐使用Google 浏览器(首选),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备用)。

2.机位要求

1)第一机位要求:用于面试时考生与复试专家互动,考生本人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2)第二机位要求:手机设备从考生后上方成45°、距离考生1米左右处拍摄,要保证考生及电脑屏幕被复试专家组清晰看到,以监控考生复试过程。


   3.网络环境

网络配置:下行需 10Mbps、上行 5Mbps。(请自行事先进行网络测速)

考生须使用有线宽带网络(电脑)和4G/5G网络(手机),保证复试过程信号良好,音视频传输畅通,能满足复试要求。

4.复试环境

独立的复试房间,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不逆光,确保复试专家能够清楚看见考生,网络信号良好。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考生在候考区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考生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进行复试。

2.复试网络平台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请考生提前安装。

1)考生端登录网址http://www.speedtest.cn/

2)选择报考的二级学院,输入学信网登记的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即可登录。(受平台要求限制,每天最多可以接收验证码五次)

3)请事先将平台中的“应急客户端”下载好备用。

3)其他备用平台:我院“ZOOM”平台,请考生提前在电脑端安装“ZOOM”软件。如遇特殊原因,将在主考确认后启用备用平台。

3.复试当天准备材料

笔试:水笔+答题纸(答题纸后期邮件发送)

面试:无笔芯的水笔(空笔管)1支,以备考核中可能抽取到涉及手法操作试题时模拟针具使用。

4.复试考场及流程

1)考场安排

学院将在2021120-22日之间进行复试,根据学校“三随机”复试工作机制,将随机安排考场,并提前通过联系邮箱及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日程及考场安排。考生随机原则:考生以报考导师分组,每组按照随机数字原则产生面试顺序。

2)笔试流程

  与线下考试同步发放试卷,监考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

3)面试流程

考生根据考试日期及考场安排,在所对应的本人考试时间段至少提前半小时,进入“云考场”平台的候考区,由候考官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面试环境验证”等相关验证核查,并耐心等待主考官邀请进入考场面试。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意进出平台镜头范围,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者,须举手向候考官示意,得到同意后离开,并应尽快回到镜头前,手持身份证件,接受候考官重新查验身份。

考生在正式进入考场前,候考官须再次人工验证考生的身份信息,无误后进入考场。如轮到复试的考生离开镜头范围,则该生顺延至本场次最后一个面试。

进入考场后,请考生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离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耳饰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耳麦。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

全部考核结束后,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离开平台。

考核结束后,学院考核结果及时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考核合格名单上报研招办。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严肃考风考纪

学院严格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核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核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后两周内进行。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开

学院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考核、录取阶段,将考核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参加考核考生名单、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强化疫情防控

学院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将参与考核相关工作人员、场地等安排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学院(招生单位)按照上海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期间的考核工作。考生防疫要求详见《2021年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核工作防疫提示》

九、考核的监督和复议

考核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核,不得参与考核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要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为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考核结果负责。当参加考核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招生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十、 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上海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针灸推拿院进行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针灸推拿学院电话:021-51322178(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针灸推拿学院举报邮箱:zhentuixueyuan2012@126.com

 

上海中医药大学针推推拿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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